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被凤飞揪着衣襟不放,愁眉苦脸不停抱怨着,看了眼怀里面色苍白,满头大汗的女人,一只手依然抓着她的脚不放,抓起地上的桃子,往背后一背,另一只手,就像来的时候一样,散开一块丝巾,小心翼翼地往她脸上一遮,一转身,飞云便直接从呆若木鸡的陆龙飞身边擦了过去。
“发发凉……我要你发发凉……我想吃甜的东西……我……好不容易才出来一趟,不想那么早回去,咱们去客栈,随便哪个地方住一个晚上,赶紧……赶紧……”
举起脖子里的金牌,敲了敲飞云的胸膛,话音刚落,一股冰凉的真气,从飞云的掌心,透过凤飞的脚底,哧溜一声,冒出几缕白霜,钻遍她全身上下每一个角落,让她顿时舒服得又把脸颊贴在他的胸口,到处磨蹭了起来。
“甜的东西,赶紧……”
不可思议地望着将凤飞搂,确切的说,是护在怀里的飞云,闹不清这个内力高深的男人,为什么要对怀里轻轻一捏,便会咽气的女人千依百顺,见了凤飞脖子里的金牌,陆龙飞方才恍然大悟,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男人……少年,竟是三年前就打败御前十大高手,全京城,乃至于全北漠都赫赫有名的御前侍卫总管,昊飞云。
他究竟……为什么会成了丞相的下人,皇上不是一直很宝贝他,从不轻易让他跨出宫门一步的么?
太奇怪了……
挥挥手,拦下了即将追上前去的手下,一回头,陆龙飞立即吩咐了下人一句:“入宫。”
“给我买个冰糖葫芦……”
趴在飞云怀里,愁眉苦脸地抠着嘴巴,话音刚落,一弯腰,飞云立即抱着凤飞,窜上了屋顶,风吹叶落间,就离开了玲珑阁,来到一条熙熙攘攘的大街上。
张着嘴,干呕了没几声,一窜红艳艳,上头的糖浆,还是热乎乎的,一滴滴往下滴的冰糖葫芦,就被飞云用手绢包着,轻轻塞进了凤飞怀里。
抓着冰糖葫芦,赶忙往嘴里一塞,吃了满嘴,说不出话来的凤飞,视线一抬,却又看上了左前方一个小贩摊上的风铃。
这条大街上的东西,和她以前逛精品店时候看到的东西,截然不同。
每一样东西,不是用贝壳,就是用羽毛,要不然就是用蚕丝、柳条做的,比那些塑料做的东西,不知漂亮了多少倍,害得她这也想要,那也想要,恨不能把整条街统统买回家去。
两只手都黏糊糊的,抓着手绢,开不了口,只得拿两个眼珠子眼巴巴地瞪着不远处,羽毛和贝壳做的风铃,瞪着瞪着,凤飞突然就发现,自己离风铃越来越近,猛一抬头,她刚好就看到,一只小麦色,骨骼分明,她再熟悉不过的手,把风铃摘了下来,又塞进了她的怀里。
心头一喜,脸颊又变得更红了,想起他既要抱自己,又要抱这些东西,还要拿掌心捂在自己脚底心,不停地给自己散热,虽然想要的东西还有很多,凤飞还是把脑袋埋进了飞云怀里,再也不到处乱看了。
“我……我已经没那么热了,腿上也有了些力气,你放我下来,让我自己走走……”
“你让我自己走走……”
阮家大姑娘金尊玉贵,京门绝色,一腔真心却被昔日姐妹碾入尘泥。重活一世,她逃开那个四四方方的天地,步步为营,她要将生死掌握在自己手里。少年鲜衣怒马明艳张扬,阮卿将他藏于心尖十年也未窥探其心迹,所以这一晚,她只隐隐约约感觉到自己的耳根有些发烫。她哭的是这十年里的少女春怀,也是前世里她与顾珩那未完成的婚约,可顾珩偏偏总是......
欢迎大家阅读我的作品以下是为您总结的500字左右的精华内容:逸云蓝星的热血青年林风,因宇宙能量波动意外穿越到龙珠世界,附身于早逝的拉蒂兹。林风的灵魂让这具身躯焕发生机,他深知掌控气对提升实力的关键,凭借坚韧意志刻苦修炼。在弗利萨军团中,林风隐忍并等待摆脱贝吉塔掌控的时机。他来到地球与孙悟空相遇,佯装为敌实则是吸引贝......
洛川穿越到新野城中的寒门子弟,只能跟着刘备混,战曹操,斗孙权,帮助刘备统一三国,汉朝三兴。...
楚钦找到失忆的恋人时,家里安排的假未婚妻正陪着他 假未婚妻:我就是你最爱的人 钟宜彬:……骗子,我爱的明明是楚钦 假未婚妻:你不是失忆了吗? 钟宜彬:妈的智障!老子还记得楚钦呀! 楚钦:…… 我忘记了全世界,唯独记得你…… 不忘楚钦,方得始终...
【穿书+五十年代+日常+养娃】苏昭昭熬夜看完一本年代文,一觉醒来被干到了书中世界,成为了书里男主连名字都没提,被一笔带过的早死前妻。他以为她没了,她以为他死了,前妻带着一对儿女艰苦求生,劳累过度一命呜呼!然后苏昭昭苦逼的穿了过来……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苏昭昭还四肢不全五谷不分……看着碗里的菜糊糊,苏昭昭决定带着两娃找他们爹去!男人不男人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不饿肚子,要是有个铁饭碗就更好了!...
一个普通的农村少年,偶然得到聚宝盆,凭借其复制能力,得到海量资源,走上修行一途……仙路悠悠,普通少年的飞仙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