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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饭结束,禹思远自动揽下了洗碗收拾桌子的活。
他的爸爸对拴在阳台的阿拉斯加很感兴趣,隔着阳台门和它互动。
萧舒清敲敲玻璃,重达一百多斤的大犬就抬了两只前爪,委屈地哼唧。
爸爸见状,食指轻轻戳在它爪上的肉垫:“啊呀,狗狗好像在阳台委屈了。平时都是在屋里吗?”
萧舒清点点头:“对,塞塞体型有点大,我怕你们害怕就先让它进阳台了。不过思远昨天就和塞塞打过招呼了,塞塞很喜欢他。”
蹲在地上的大美人Omega,眯眯漂亮的狐狸眼,抬头笑着看向他:“狗狗很敏锐的,远远身上应该是沾了你的味道,才让它认可了。等以后你们关系亲密,远远身上再多一些你的味道,塞塞会更喜欢他,是吧?”
他说的是标记的事。
现在萧舒清还没被禹思远标记,颈上的腺体很光滑。
用不了多久,不只禹思远的爸爸,他自己的爸爸和父亲、他的朋友,就都会知道:他和禹思远的婚姻,有名无实。
一语道破他最头疼的事。
不过,对方很有分寸,似乎也知道他陷入为难。
沉默了几秒之后就转移了话题,戳戳狗狗的小前爪,弯眉问他:“狗狗叫塞塞吗?名字很可爱,有什么说法?还是……随口取的?”
萧舒清:“大名叫塞利格曼,小名是塞塞。”
爸爸听见名字一怔,后噗嗤一声笑出来:“塞利格曼?虐狗的那个吗?”
“是。”
塞利格曼,一个把狗放在笼子里进行电击实验。
小狗每次想要逃脱笼子的时候,就电它一次,直到小狗再也提不起逃跑的勇气。这个时候把牢笼打开,小狗也不会再跑了。
一个很经典的心理学实验。
当初给狗狗取名塞利格曼,倒不是想要批判什么,而是纯属他自己的恶趣味。
“阿清,我可以这么叫你吧?我觉得,你很有趣。”
爸爸笑的差不多了,发出一声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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