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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先是看了沈大同的棺椁一眼,然后才看向沈舒,磕磕巴巴道:“对……对不起舒舒,我来迟了。”
沈舒站在人群后方,一派眉眼冷凝,他瞥了瞥他脚边的红泥,又瞥了瞥他尚未整理好的凌乱前襟,语句冷淡:“不用向我说对不起,你该说对不起的是我爹,既然来迟,跪下向他嗑三个响头。”
这人一怔,脸上露出几分赧然,接着连连点首:“应当的应当的,毕竟村长是我的阿翁。”
在平梁村,阿翁除了有爹爹的意思,还有岳丈的意思。这个难堪的男人便是原著中沈舒的青梅竹马刘敬和,是老村长从山上捡回来了的孤儿,也是沈大同为他早早定下的未婚夫。
原著中,刘敬和九岁被带入沈家,跟沈舒一块长大,跟沈舒的感情十分要好,所以当沈大同提出要给他俩定下婚约时,刘敬和一口答应。
沈大同自是想通过这个女婿为自己的儿子保全村长之位,但自己的儿子几斤几俩他心里也有点数,所以他私底下给刘敬和递过话,实在不行这任平梁村村长就由刘敬和自己上,只要他能保沈舒一生无忧。
可以说,沈大同的算盘打得极好的,刘敬和在前年考上秀才,在村里地位非凡,如果他愿意跟沈舒成亲并接任村长,村里绝对没人能与他争锋。
但是,沈大同千算万算算不到,刘敬和不姓沈,对平梁村没有什么感情;而且他考上秀才以后,眼界比旁人更加广大,哪里甘愿蛰伏在一个小小的山村之中。
所以,他悔了。
在沈大同死了以后,他四处打听自己的亲生父母,还在机缘巧合之中与县里的富贵小姐有染,欺骗对方自己没有婚配孑然一身。
看他这脚底印落的红泥,分明不是平梁村一贯的黄土地上能沾染的,这说明刘敬和在赶来灵堂之前,其实刚从县里回来,和自己的相好私会了一场,故而姗姗来迟。
很快,刘敬和插在别人前头磕完了三个响头,来到了沈舒的身旁,他扯着沈舒的袖子,好生好气的道歉:“对不起舒舒,我没想晚来,是书塾的夫子非要我给他送点东西,我也不好拂了夫子的意。”
沈舒眼睫低垂,遮着眸里的冷光,按捺冷笑,不咸不淡道:“迟便迟了,我爹生前待你如待亲子,想来九泉之下不会怪罪你。”
刘敬和听着这话正常,却不知为何狠狠一噎,俊秀的面庞一阵青一阵白,饱含讪讪。
他知沈舒的母亲早逝,沈舒从小和沈大同相依为命,最是依赖自己的父亲;如今沈大同去世,他应当如没了主心骨,抱住自己寻求安慰才是,怎么反倒对自己这副态度?
可刘敬和并没有多想,只觉得自己来迟确实过分,沈舒难免恼怒。
待得第一波吊唁结束,刘敬和主动提出代沈舒送村民们出去,沈舒没有拒绝,面无表情的目送刘敬和走远——
方才他闻到了刘敬和身上的脂粉气,刘敬和果然是见完相好的才来参加葬礼。
狗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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