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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知了少年的事情,他是镇上偏远福利院的孤儿,他从小就与众不同,力大无比且视力绝佳,能看清楚百米远的地方。更让人惊叹的是,他身体素质超绝,对黑魔法免疫,这样的体质堪比宫廷里的皇家骑士团。
他叫科林·艾德里安,还喜欢吃甜食。个子蹿得很快,比同龄人都高出半个脑袋,体力好,身手是镇上数一数二的,帮助过警长抓劫匪,也击退过侵犯村镇的凶兽,他今年才十四岁,却已经比很多人都优秀。
喜欢他,因为样貌、因为能力、因为无法言说的莫名情愫。爱慕他的女性很多,可他的眼里从来只有花店老板家的女儿——伊芙琳,她是镇上最漂亮的姑娘,就如花儿一样。
科林身上这样专情的品质很优秀,但我的哥哥蒙多却嗤之以鼻,他认为男人都喜欢最美的,不管是十几岁还是五六十岁。
蒙多作为大哥很护着我,认为科林是肤浅的,有眼无珠的。蒙多甚至搞不懂我为什么就这么简单地喜欢了一个比自己还小的臭小鬼,我也没办法条条框框地说出来,毕竟我都不够了解对方。妹妹希里亚说是一见钟情,这很浪漫,只可惜是我一个人的浪漫。
我没法用言语解释,可能一切刚刚好,所以我就怦然心动了。家里人都知道我爱上了一个爱着别人的优秀男孩,有赞同也有不满,但他们现在并不干涉我的感情。
蒙多撺掇我说,我应该好好收拾一下,穿着妈妈做的漂亮裙子去大方地结识科林,然后做朋友。希里亚却说这样带着心机去接近,摆明就是第三者的做法,她并不支持,还是让我擦亮眼睛,赶紧去喜欢别人家清清白白的小哥哥。
不管兄妹怎么争执,我还是没有去主动认识科林·艾德里安,我沉默又卑微地暗恋了他三年,但我是心满意足的,偶尔的小失落在巨大的幸福中不值一提。因为心里充满了爱,我觉得自己的脾气变得更加好,性格更加阳光了。
我不会去打扰他的生活,有时候有心或者无心的偶遇就能让我开心一整天了,只要他高兴,不管是谁让他高兴,我都会由衷地感到喜悦。
他甚至不需要知道有这样一个人默默地注视着他,也不用在意是否会伤害我。不,他从未伤害过我,他的存在就足以让我欢呼雀跃。
在他十五岁入宫成为正式勇者这天,我鼓起勇气,做了樱桃派送了过去,还有一把皮革制的刀鞘,上面镶嵌了我存了几年钱才购买到的光明宝石,这有防护的作用。
几百年来绿茵镇上第一位草根勇者,不是来自王公贵族,也并非传统勇者血脉,但他凭借着努力赢得了国王的青睐。
镇上轰动一时,在他出发那天都跑来送别,我挤在人堆里,艰难地将礼物送出去。在他接过我手里的刀鞘与竹篮时,我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他的目光极为短暂地从我脸上瞥过,在簇拥的人群中,他可能根本就不记得有这样一个我。我还想说一路顺风,可话没来得及说,就被热闹的人群挤开了。
等在镇门石碑前最终送别的人不是我,而是哭得眼眶红红的伊芙琳,大家都知道他们是般配的恋人,是青梅竹马,他们从七八岁时就认识了。
我看着他俩在人群的欢呼中拥抱亲吻,许下回来就结婚的誓言,我模糊的泪眼让我看不清更多,可这一刻我是满足的。
我的爱意战胜了我的妒忌。
蒙多跑来找我,揉着我的脑袋说,“勇者去打魔王,起码好几年,而且说不定路上遇见别国的公主就变心了,总之伊芙琳不一定是笑到最后的!”
希里亚唱着反调,“就算和别的人在一起了,那也不是姐姐啊!外面的世界那么精彩,他又当了勇者,打败了魔王还有很多公主小姐供他挑选呢!”
我吸了吸鼻子,用纸巾擤鼻涕,瓮声瓮气地说:“他会回来娶伊芙琳的,他爱她。只要科林幸福就够了,那个人不是我也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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